关于《辽宁省沿海航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沿海航道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交通运输部《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航道养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沿海航道实际情况,起草了《辽宁省沿海航道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8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递信件: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港口航运部
2.电子邮件:gangkouguanli@163.com
3.联系电话:024-28202762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xw/tzjg/2023120815102817363/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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