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公安厅关于调整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的通知
来源: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为适应全省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需要,完善普通公路超限超载货车路面治超执法监管网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的批复》(辽政〔2022〕56号)要求,根据各市提出的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设置需求,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对部分公路超限检测点进行优化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点予以公布,请各市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在市治超办统筹协调下抓好本地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工作。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公安厅
2023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jtt.ln.gov.cn/jtt/xw/tzjg/202312121703305366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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