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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粉尘防治 建设绿色港口——江苏省港口粉尘在线监管平台建设推进会在镇江召开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为推进《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健全港口码头粉尘防治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苏交执法〔2023〕2号)、《江苏省港口粉尘在线监管平台管理办法》(苏交执法函〔2023〕28号)在镇江市各层级港口管理部门的落地,实现平台使用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2023年8月28日,镇江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江苏省港口粉尘在线监管平台运行专项推进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夏军出席并主持会议,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镇江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参会。

  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就《镇江市港口粉尘在线监管工作办法(试行)》初稿进行了研究讨论。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江苏省港口粉尘在线监管平台总体情况、各模块功能、各级管理人员的权限以及账号注册使用与注意事项等内容进行培训。

  夏军对抓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作出强调,并对省港口粉尘监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提出重要意见。一是积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全力做好本职工作,督促港口企业落实粉尘防治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全程监管模式,引导督促各企业做好粉尘在线检测系统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三是加大港口粉尘检查力度,指导港口码头做好大气指标的自行检测工作,适时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粉尘防治工作开展联合检查。四是积极运用好港口粉尘监测数据,评估港口企业在装卸储存环节粉尘管控能力。把粉尘检测数据和港口行政许可及信用管理挂钩,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8/31/art_88282_11000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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