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
今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称厅“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国家“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的攻坚之年。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推进实施厅“八五”普法规划情况,推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厅“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开展厅“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主要围绕厅“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以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着重从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学法用法、工作措施、工作成效等五个方面全面评估各地各单位实施厅“八五”普法规划的情况。
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一)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情况;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三)将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一体推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交通实践全过程情况;
(四)“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人员、从业人员、院校师生等重点普法对象普法教育情况;
(六)交通运输普法为民服务实事项目开展情况;
(七)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八)交通法治工作联系点和服务团队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品牌打造情况;
(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经费投入、组织机构等保障措施情况;
(十一)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成效。
二、评估时间
2023年4月—6月。
三、评估方式
(一)自查总结。各地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对厅“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形成自查报告(不少于2000字),并填写厅“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表。自查总结和评估表于6月1日前报送厅法规处。
(二)形成报告。在各地各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厅法规处汇总梳理研究,形成评估报告和问题清单。6月中旬,省厅将结合重点内容,组织工作小组赴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部分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创优项目进行调研。
(三)整改落实。省厅将中期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各地各单位对照存在问题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确保厅“八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厅将根据中期评估情况调整完善厅“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抓好责任和任务落实。
(二)全面评估总结,切实查漏补缺。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期评估内容和评估表,对厅“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经验,查找问题短板,发现创新亮点,确保厅“八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担当,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部署中期评估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如实撰写自查评估报告、填写评估表(见附件),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联系人:樊静,联系电话:025—52853081,邮箱:542903729@qq.com
附件:厅“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5日
下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江苏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5/9/art_77152_10955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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