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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书面调研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开展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书面调研的函》要求,为全面掌握以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为重点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现开展书面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基础信息。泊位、储罐、堆场、仓库、装卸车台等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场所,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港口危险货物集中区域,从业人员资格资质,安全监管力量等(详见附件1)。

  (二)基本情况。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管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应急演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不限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情况、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等企业岗位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质、应急物资配备和演练、信息化建设、监控预警等安全设备设施应用维护、港口作业安全标准落实、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等(详见附件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储罐等关键设备设施监测与维护、安全监管力量配备、港口危险货物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等存在的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主要问题。

  (四)针对性措施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对更好地落实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

  二、有关要求

  各地要组织辖区港口企业根据调研内容深入分析、填写表格,归纳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稿)于2023年7月3日前反馈。

  联系人:陈志勇,电话:025-52853402,传真:025-52853205。

  附件:1.《设区市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基础信息表》

   2.各市危险货物港口监管基本情况报告(样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6/30/art_77152_10955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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