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工程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总承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位于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主要内容包括配电箱、桁架式灯塔、路灯、低压电缆、电缆桥架、智慧照明控制系统等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用于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及后方堆场生产照明。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含8座35米桁架灯塔(照明灯具15*400W)、589座5米路灯(照明灯具70W)、照明配电箱、堆场检修箱、供电电缆、电缆桥架、智慧照明控制系统等设备设施材料的制造、供货、安装、电缆敷设、调试、验收等相关服务。 2.3交货地点:广西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9#、10#泊位。 2.4总工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2.5质保期:验收通过后12个月,其中灯具总成质保期为验收后5年。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国内外至少已完成过1个单项30米及以上高杆灯(或灯塔)的安装工程业绩,且高杆灯(或灯塔)的安装工程合同签约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要求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交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复印件或其它验收证明并加盖公章,项目业绩时间以交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对投标人的财务要求:近三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预付款保函等方面的资金,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 3.4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4)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2)技术负责人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程项目担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06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6.异议与投诉 | |||||||||||||||||||||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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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交易服务单位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1-2610593。 | |||||||||||||||||||||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06。 | |||||||||||||||||||||
2022年11月22日 |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ggzyjy/zbxx_1/t137340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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