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勘察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2〕6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 | ||||||||||||||||||||
2.1 项目概况 项目起于桂林市平乐恭城河口,终于贺州市马江作业区,航道里程长约128.49km,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设计航道尺度为3.5×60×480m(水深×宽度×弯曲半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疏浚工程、炸礁工程、航标工程及支持保障系统工程等。项目估算投资为74973万元。 2.2 招标范围 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设计阶段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后续服务(施工配合、施工期的设计修改变更等)工作,项目水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含种质资源保护区专题论证、生态敏感区专题论证)、防洪评价等专题论证报告。招标服务(包括按照招标人要求出具分标段工程及配套工程、交叉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等招标需要的相关内容)以及施工现场配合等后续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 (1)中标人应根据项目设计周期时间要求和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安排勘察测量工作,提供满足设计阶段要求的勘察测量成果,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交测量成果,60个工作日内提交地质勘察成果。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并在初步设计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稿;在初步设计评审会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并在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稿。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90个工作日内提交各专题论证报告送审稿,并在各专题论证报告评审会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报批稿。 (4)招标服务 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0天内提交与本工程有关的航道、航标、信息化、交叉工程等工程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文件(含招标用的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招标控制价资料)。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设计人相应职责。 2.4 质量要求:所有成果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专题论证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相关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专题论证报告的批复。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2)设计:水运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3)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22日 00:00 时至2022年11月29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xggzy.gxzf.gov.cn)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 ||||||||||||||||||||
7.异议与投诉 | ||||||||||||||||||||
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 ||||||||||||||||||||
8.交易服务单位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 | ||||||||||||||||||||
9.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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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11月22日 |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ggzyjy/zbxx_1/t1373562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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