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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1年第一批省级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6 作者: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打造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交安监发〔2016〕21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省级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现场考核和评价,现将2021年第一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2021年9月7日至18日举报或申诉。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于核查。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8甲2号,邮编:110003

  联系电话:024-81670359

  

  

  辽宁省2021年第一批省级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结果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评价范围

  评价结果

  1

  

  集本线(碱厂至小市段)养护工程

  项目位于本溪市本溪县,国道,路线全长38.65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该项目是本溪市重要的交通要道,将本溪市市区与本溪县、桓仁县紧密相连,也是著名的中华枫叶之路,是连接观音阁水库风景区、大石湖景区、老边沟景区、龙道沟景区的旅游通道。该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地区交通状况,促进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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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台安县京抚线(双井子至邢台段)建设工程

  项目位于鞍山市台安县,国道,路线全长6.188公里,一级公路标准。该项目从台安县城区内通过,对减轻城市交通压力,提高国道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台安县路网布局,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高土地利用价值和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交通基础设施及外部投资环境,加快台安经济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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