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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专用章(综合1-14)”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2 作者:

  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综合执法行为,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性,我厅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专用章(综合1)”至“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专用章(综合14)”,授予吉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使用,编号表附后。

  该章专项用于办理省级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案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使用该章与使用厅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吉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执法专用章编号表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