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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交中评[2021]1号)的更正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作者: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交中评[2021]1号)的更正通知

  

  

  各位申报人: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规范本市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沪人社专〔2017〕115号)文件要求,第二条职称申报条件主要内容(四)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中,对专业技术工作截止日期的规定:申报职称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计算一般为:上半年申报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6月30日;下半年申报的,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现就《关于开展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交中评[2021]1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做以下更正:

  第三条申报条件及要求(三)学历、资历要求中,原任职资历截至2021年12月31日(自按规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更正为:任职资历截至2021年6月30日(自按规定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

  

  

  

  特此更正

  

  上海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专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