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4 作者: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继续强化“人物同防”,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特别是因船员换班、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感染和进口冷链食品以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造成港口一线人员和登轮人员感染的风险,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强化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形成了《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以下简称《指南》)。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船舶引航、靠离泊和装卸等作业过程的疫情防控,以及引航员、码头作业人员、国际船舶代理外勤等人员的管理和防护以及船舶修理、第三方检验服务等登轮作业人员的港口通道管理。
主要修订内容
充分认识外防输入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将适用时间从冬春季修改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严格船舶靠港作业和登轮通道管理。按照有关规定,需对全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的,待船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方可上船作业。
明确引航机构、港口企业等单位安排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人员登临中高风险船舶。
登临中高风险船舶并与船员近距离接触的引航员、港口工作人员等应穿防护服等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