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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4 作者:

  粤交水函〔2021〕31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1〕76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组织相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请于6月23日前将初步审查意见汇总后报厅。

  联系人:朱嘉敏,020—83730563

  联系邮箱:zhujiamin@gdcd.gov.cn

  粤政易: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水运处 朱嘉敏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1〕76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日

  

  相关附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交办水函〔2021〕761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新增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力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