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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04 作者:

  

  省政府安委会5月部署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立即响应、迅速行动,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聚焦水上运输、道路运输、工程施工、港口生产、公路运营和消防安全六个方面推进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一. 紧盯重点车辆,严抓道路运输安全。以危货运输车辆和19座以上客车为监管重点,全面清查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和客车非法营运行为。目前共排查危货运输企业334家、车辆9303辆,排查发现的19辆“两证”主体不一致的危货运输车辆,均已整改完成。初步排查出1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含营转非)6612辆,将逐一走访核实,严防道路运输非法营运。

  二. 强化安全巡查,严抓公路运营安全。对2021 年度96处普通公路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和公路桥隧构造物再组织一次安全巡查,及时处置病害,一时无法完成修复的,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管制。加强高速公路、普通公路服务区危险货物车辆专用停车区的管理,引导危险货物车辆规范停放,避免与其他车辆特别是客运车辆混停。

  三. 强化资质把关,严抓水路运输安全。组织对362家水路运输企业逐户上门检查,督促企业强化从业人员资质、能力管控,加强海务、机务管理及船员安全警示教育,严格把好水路运输准入关。组织对66家港口危货作业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重点督促竣工验收和经营许可等手续不全的企业改造完善设施,整改期间不能保障安全的以及6月底前无法完成整改的,依法责令暂停危险货物作业,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取消许可。同时加强内河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严格落实“三长”责任制,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禁限航规定,汛期、暴雨等恶劣天气及时发布禁限航通告,严厉打击渡船冒险航行。

  四. 聚焦重点环节,严抓工程建设安全。督促现有的557个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查高边坡滑坡防护及监测、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工程车辆等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以及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的单位,采取约谈、通报、挂牌督办、信用扣分、行政处罚等处理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依规予以停工、处罚。

  五. 突出精准执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去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自查隐患为0、行政处罚超过10次的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重点企业源头执法检查,对6月底前无法整改到位的,将暂停相关作业经营许可。今年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依据《安全生产法》对69家企业进行处罚,会同公安部门对141辆“百吨王”货车、173家10%以上严重超载违法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吊销企业经营许可证5本,责令企业停业整顿230家。

  接下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持续加大集中攻坚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依托各级指导服务组对集中攻坚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集中攻坚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取得实效,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提供安全稳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厅安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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