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部署开展“学党史、我承诺”和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5 作者:
5月14日,厅印发《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学党史、我承诺”和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学党史、我承诺”和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
《通知》指出,党员干部承诺践诺和设立“党员先锋岗”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延续和深化,是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党员宗旨意识、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知》明确,“学党史、我承诺”活动由党员承诺、组织审诺、公开亮诺、认真践诺、评议总结等环节组成,承诺类型分为服务群众类、岗位职责类、推动发展类、示范带头类以及其他类等五种类型。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由党支部推荐、审批命名、加强管理等流程构成,各单位要动员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把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抓好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善于挖掘典型、善于树立典型、善于培养典型。要认真总结承诺践诺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厅直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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