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25 作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交执法函〔2021〕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交通运输局:
近期,省厅印发了《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迅速传达学习,抓紧动员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从整体来看,各地对专项整治行动都比较重视,按照全省行动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但也有个别地方存在认识不到位、汇报不及时、行动不迅速等问题,有的市县交通运输局没有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有的还未召开动员部署会议。为了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高效率、高质量推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好货车司机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把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抓牢,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切实承担起总负责、总协调、总督导的领导职责,分管负责同志要结合工作职责具体抓落实、抓整改、抓实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分级实施的工作格局,全力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二、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要认真对照部、省行动方案和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完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目前还没有召开动员部署会、未制定工作方案、未建立领导小组的市县,要加快工作进度,尽快组织实施,迅速建立起横向协调、纵向沟通、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各市县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重视和支持,形成整治合力。要结合省厅实施方案中列出的100条整治问题清单,进一步拓展充实内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三、进一步落实开门整治。要采取多种途径和有效措施,发动广大交通运输从业者参与整治,进行监督和评估;要组织召开从业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深入客运场站、货运企业、装载源头等开展走访调研;要畅通举报渠道,在从业人员集中地设置征求意见箱,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搜集从业人员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整治结果要开门评议,以从业者是否满意为整治标准。
四、进一步推进执法改革。要结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借助“执法转型年”契机,针对当前综合执法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列出执法问题和短板清单,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主动提出改革意见建议,着力解决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有关经费保障、人员编制、班子配备等突出问题,研究解决具体措施,尽快将职能划转到位、人员调整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促进综合执法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五、进一步健全报送制度。根据部里要求,为及时掌握了解情况,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省辖市、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每周一和周三上午10时前,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向省厅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包括本地区督导检查情况、查摆问题情况、追责整改情况、摸排风险隐患情况,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执法大调研、大走访情况等,具体可以综合信息、专题信息、个案案例、意见建议等形式体现);每周一上午10时前一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见附件);省厅实施方案中规定上报的事项,要按要求按时报送。
六、进一步加强宣传报告。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专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部署,展示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正风肃纪的坚定决心,及时反映各地专项整治成效,宣传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让全社会充分感受到交通运输系统的新变化、新作为、新形象。要办好专项整治行动简报,及时通报交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并按时报送省厅。
附件河南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xls.xls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