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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多举措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7 作者:

  按照《鄂尔多斯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安委办明电〔2021〕6号)文件要求,准格尔旗交通运输局采取三项措施,在2021年“五一”假期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准旗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及4月29日国务院安委办、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召开的“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和4月22日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针对“五一”假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安办发[2021]3号)精神,对道路交通领域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并狠抓落实。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准旗交通运输局全面组织动员,推动公路建设企业、运输企业、经营性公路企业、渡口渡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促进安全生产。要求企业制定“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方案必须经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实施。计划复工复产的企业经现场安全条件确认后要向属地监管部门报告,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严禁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带病”强行复产复工,对停产停工企业逐一现场核查,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严防漏管失查。

  三是强化工作调度和应急值守。准旗交通运输局做好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24小时在岗带班和外出报备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五一”假期主要负责人在岗带班制度。加强“五一”假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调度,切实了解、掌握属地企业复工复产情况。“五一”假期期间实行事故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4点前由值班、带班领导同志签字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