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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干客运班线的活?长沙查处首例跨省“定线运输”案!

来源: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11-12 作者:佚名

  你见过不在街上巡游

  却在朋友圈等社交媒体

  定路线、招乘客的出租车吗?

  

  这种看似创新的服务

  实则是违规的定线运输行为

  不少人以为坐上的是正规车

  觉得方便又有保障却不知隐藏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近日

  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在巡游出租车百日专项整治中

  查处了首例出租车跨省定线运输案

  近日,执法人员在长沙市黄花机场附近现场检查发现,赣C*****7出租车驾驶人刘**通过微信朋友圈,以预设目的地方式发布从江西省宜春市铜鼓县到湖南省长沙市的揽客信息,当日驾驶该车载运4名乘客完成预设路线行程,收取乘车费100元每人。

  

  经查询高速通行记录,发现该车近期多次往返两地,涉嫌违规从事定线运输。

  

  处理结果

  因驾驶员刘**违反了《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执法部门依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八条,依法责令刘**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看到这里

  您心里可能也在嘀咕

  这明明是正规出租车

  怎么换个方式拉客就违规了?

  

  别急

  我们这就来科普一下

  巡游出租车的行业特点是在路边巡游揽客、在交通枢纽站点候客、由乘客路边招手或者乘客通过电话网络预约等方式,根据乘客需求即时用车。

  该驾驶员驾驶巡游出租汽车,以预设目的地的方式,发布信息招揽有用车需求的乘客,定价收费,且短期内多次往返同样路线,属于定线运输行为。

  法律依据

  《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

  第九条第一款“出租汽车客运实行区域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不得从事起点和终点均在许可经营区域外的载客业务,不得以预设目的地等方式从事定线运输。”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以预设目的地等方式从事定线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结案后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向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

  通报了案件情况

  

  接下来

  两地执法部门将加强跨省协作

  强化执法联动

  提升监管效能

  全力保障省际运输安全畅通

  

  同时

  也提醒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规范营运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出行环境

  


原文链接:http://jtysj.changsha.gov.cn/xxgk/zwdt/gzdt_43688/202511/t20251112_12054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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