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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公告

来源: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5-10-27 作者:佚名

  根据《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现将山西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补充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考察时间、地点

  体检:

  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支队的考生请于2025年10月29日(周三)上午7:30前在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太原市小店区高新街35号)二楼会议室报到后集中前往体检地点。

  考察:考察有关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应按时到指定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实行挂牌号体检,不得将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等信息告诉体检医生,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生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否则取消资格。

  六、考生须知

  (一)请于检查前两天保持正常饮食,避免剧烈运动。检查前一天宜清淡饮食,请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八小时禁食、水,以保证体检正常进行。

  (二)检查时请勿穿戴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口带有金属、水钻、亮片等衣服及饰品,请勿佩戴美瞳、隐形眼镜,避免浓妆。

  (三)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病受检者,请向医师说明病情及服用的药物或药品名称,并携带药物备用。

  (四)孕妇(尤其早孕妇女)及哺乳期妇女,请预先通知医护人员,避免X光、CT等放射类检查。

  (五)女性受检者如在生理期期间,请勿留取尿标本及妇科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附件: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shanxi.gov.cn/jtzx/tzgg/202510/t20251027_99832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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