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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交通运输厅关于第七批“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评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交建〔2021〕12号)要求,经各地推荐,省级复评,拟推荐芗城、宁化、连江、福鼎、南安、寿宁等6个县(区)为第七批省级示范县。

  公示期:2023年12月22日-12月26日

  如对公示结果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交通运输厅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591-8707755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

  邮编:350001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tzgg/202312/t20231222_63654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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