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3年度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来源: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工程师职称评审已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评审会议,对各呈报单位申报工程师职称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规定,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和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确定以下申报人员已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合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32号)规定,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为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联系电话:0531-51762218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
邮编:250002
附件: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工程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pdf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tt.shandong.gov.cn/art/2023/12/21/art_15843_103170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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