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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304线四十里店至金山段和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第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中,省道304线四十里店至金山段普通省道公路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宁政发〔2015〕45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视同立项。业主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现对省道304线四十里店至金山段和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第3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省道304线四十里店至金山段和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第3标段)(二次)

  2.2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      

  2.3 招标范围:

  第3标段:对省道304线四十里店至金山段和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本、图表、附件等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咨询审查,重点对多方案比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咨询审查,形成技术咨询报告。

  2.4 拟建项目规模、主要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名称

  拟建项目规模及估算投资

  主要内容

  第3标段

  技术咨询

  1.省道304线四十里店至金山段:路线全长约27公里,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对全线进行改扩建。估算投资约为2.4亿元;

  2.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新建二级公路,路线全长约90公里。估算投资约为18亿元。

  对省道304线四十里店至金山段和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文本、图表、附件等内容是否完整、论证深度是否满足要求进行咨询审查,重点对多方案比选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全面咨询审查,形成技术咨询报告。

  2.5 服务期限:

  第3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提交报告10日内,提交技术咨询报告。

  具体服务成果:

  第3标段:《省道304线四十里店至金山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报告》、《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咨询报告》等。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对应标段的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第3标段投标人咨询资质: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专业含公路、专业,服务范围包含项目咨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企业业绩

  第3标段投标人应满足: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作;

  主要人员

  第3标段投标人应满足: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工作负责人。

  企业信誉

  各标段投标人均满足: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6.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1月22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

  8.投标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附网站查询截图或证明书)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标段数量超过1时,所有标段均不通过初步评审)。

  3.6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承担评估咨询任务的工程咨询单位,与同一事项的编制单位、项目业主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注:①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  月22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转发。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天津建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首创金融商务中心8层西

  邮政编码:750021

  邮政编码:750004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人:胡萌萌

  电话:0951-6076877

  电话:13895175372

  2023年11月1日

  


原文链接:https://jtt.nx.gov.cn/zfxxgk/zfxxgkml/zdlygk/jtjsxmztb/zbgg/202311/t20231101_4335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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