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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路政总队】联合约谈重点货运源头企业 督促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为巩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宣传贯彻《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结合近期日常公路巡查中发现的部分运煤车辆存在不规范装载、抛撒滴漏等情况,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严防严控道路交通安全风险。12月14日,格尔木高速路政支队联合大柴旦行委治超办、锡铁山收费站集中约谈大柴旦辖区内两家重点货运源头运输装载企业,告知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议学习了《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中的新举措、新内容、新变化、新标准。通报了辖区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情况和运输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要清醒认识当前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风险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始终把交通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事故频发态势,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要消除源头隐患,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注重警示教育,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驾驶员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并促进驾驶员规范装载、合法运输,遵规守纪、安全驾驶。

   会后,与货运源头单位签订了货运源头单位治超承诺书,并表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好源头企业的治超工作职责和义务,做好源头治超闭环管理,从企业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下一步,格尔木高速路政支队将持续开展联合治超专项行动,强化路面巡查执法力度,同时排查货运源头线索,严厉查处源头单位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3-12/15/article_20231215151910475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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