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路政总队】省路政总队多形式开展《治超条例》宣贯工作
来源: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11月29日,《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超限治理的工作原则和基本任务,为新时期青海省超限运输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条例》公布后,省路政总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承担起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掀起学习宣贯热潮。
突出“统”和“广”,组织部署到位。《条例》正式颁布后,各级公路路政执法部门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及时召开《条例》宣贯活动安排部署专题会议,确立宣传行动计划,通过“法律九进”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分业分类分众做到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提升广大群众对《条例》的了解和认知。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宣传海报、图片等方式广而告之,并从群众易于理解接受的角度,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在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公路沿线村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条例》宣传的广泛性和时效性。
突出“探”和“创”,确保领学到位。聚焦“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将《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宣传贯彻实施计划。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宣讲、个人自学,做到执法人员学习全覆盖。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及党建品牌建设优势,联合公安交警、公路养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深入乡村集镇开展入户宣传,做到基层宣传零距离,让“普法之法”走进群众。依托办事大厅、司机之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调解室等宣传阵地,让司乘人员潜移默化得到法治教育和熏陶。
突出“网”和“媒”,宣传贯彻到位。坚持从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在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车载可变情报板上悬挂或播出《条例》宣传标语,通过宣传展板、以案说法、骨干讲法等多种宣传形式,对《条例》进行深入宣传解读。 同时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以图文、微视频、音频等互联网视角开展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下一步,省路政总队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中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把“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普法”作为普法工作的根本立场,在宣传活动中充分展现《条例》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彰显法治教育在法治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到位。
原文链接:https://jtyst.qinghai.gov.cn/jtyst/2023-12/15/article_2023121515594192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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