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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631”说理式执法|讲法理也讲情理,执法有力更有序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首违不罚,轻微免罚

  引导督促船舶业主自觉守法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三支队、第六支队共同对船舶未按照规定向船闸运行单位如实提供过闸信息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检查组从武宣海事码头乘船出发,重点巡查黔江勒马至红石河段大藤峡船闸上游第二待闸区,实地查看了待闸区水位、水流、船舶锚泊秩序等,并登船检查船舶报闸信息与实际信息是否一致,督促船舶业主按要求如实向大藤峡船闸报送过闸信息。

  

  

  同时,执法检查组推行“631”说理式执法模式,加强对待闸船舶的法治宣传教育及政策引导,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对首次申报不如实提供过闸信息的船舶不予行政处罚,采取口头责令改正措施,教育、引导、督促船舶业主自觉守法。

  

  (图文/唐敏敏 韦明东)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提升执法温度和群众满意度

  

  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五支队对长洲船闸待闸船舶持续推行“631”说理式执法模式,实行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提升了执法温度和群众满意度。

  

  

  针对部分船舶经营者为节省过闸时间谎报过闸信息、不如实填报船舶吃水深度以减少运输成本等情况,该支队组织执法力量深入待闸锚地了解情况,整治相关违法行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警示告诫、即时或者承诺改正后,实行首错不予处罚,并对待闸的船舶船员开展普法教育。

  

  

  12月份以来,该支队共对25艘船舶进行执法,开出告知承诺书2份,处罚谎报过闸信息船舶2艘,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

  

  (图文/林小梅 黄金铭)

  

  

  解释、教育、劝导

  规范运输行为

  

  12月11日,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六支队第三大队在辖区S79玉湛高速公路(广西段)陆川南收费站开展治超执法工作,整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

  

  

  执法现场,执法人员以收费站为依托,对过往货运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检测,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同时,将说理式执法模式融入治超工作全过程。当天,有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表示不认同,且情绪激动。执法人员安抚当事人情绪,向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大件运输许可办理流程等,耐心向当事人进行解释、教育、劝导,让当事人不仅认识到错在哪里,更知道了如何规范运输行为,理解并接受了相关行政处罚。

  

  (图文/陶俊霏)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xwdt/zwxmtxx/t176036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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