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广州海运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扩大港澳航线经营范围及“大庆226”轮船舶办理港澳航线营运证的批复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广州海运物资供应有限公司扩大港澳航线经营范围及
“大庆226”轮船舶办理港澳航线营运证的批复
你司《关于增加从事内地与港澳间油船运输经营范围的申请》(海运〔2023〕第003号)收悉。根据相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从事港澳航线水路货物(成品油)运输业务。
二、同意你司经营的“大庆226”轮油船(总吨位1967吨、载重吨2980吨、功率2427kw)从事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成品油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5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要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42996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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