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西江墨砚洲左槽入口浅段维护疏浚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西江墨砚洲左槽入口浅段维护疏浚施工项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办理意见的函
一、工程概述
(一)航道基本情况
西江墨砚洲左槽入口浅段维护疏浚所涉及航道现状维护等级分别为Ⅱ级。
(二)涉航施工内容
根据施工方案,本工程对西江墨砚洲左槽入口浅段进行维护性疏浚,疏浚量约为11.81万m³,采用抓斗船配合泥驳船施工,疏浚物抛卸至下游附近左岸侧丁坝坝田区域。
二、施工期航道通航保障方案
根据施工方案,施工期间需占用左槽航道并调整疏浚区域附近规划航道,由于目前该河段西江航道主通道为墨砚洲右槽,多数船舶均从右槽通过,左槽通行船舶数量较少,基本为小吨位船舶,施工期间左槽规划航道调整对该河段通航条件影响较小,满足现状船舶通航需求。在做好航道通航保障措施的前提下,施工期通航方案可行。
三、施工期助航标志配布
为保障施工期间航道通航安全,结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了助航标志配布方案,具体配布方案如下:
(一)施工水域:增设2座右侧面浮标,并调整现有45甲#及45#侧面浮标位置。
(二)抛卸区:增设2座专用浮标。
航标设置技术要求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等规范标准的规定。
四、施工期航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原则同意施工方案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作业应全面落实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的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施工区域航道畅通。
(二)施工期间禁止向航道抛弃废渣、废水和其他废弃物。
(三)施工完成后,按要求及时清除施工临时设施和其他遗留物,并对施工水域进行扫床。
五、施工期限
同意该项目施工作业申请,作业有效期限自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1月31日,如需延期,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六、其他事项
(一)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要全面落实航道通航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工程项目所属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有关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二)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西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作,及时向西江航道事务中心报送涉及航道施工情况等相关材料。
(三)施工单位应依法办理疏浚物处置等合法手续。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4299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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