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部门决算
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湖南省水运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参与拟订水路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则及技术规范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水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和指导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2.参与编制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编制港口、航道、水路运输等专项规划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开展水路交通项目技术审查及省管项目前期工作及后评估的事务性工作,负责指导实施主体推进规划实施。
3.参与水路交通运输年度建议计划汇总、审核相关事务性工作,并承担组织实施、执行情况督查、评估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4.参与拟订水路交通运输建设、养护管理办法,并协助组织实施;参与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点及大型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协助指导中、小型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5.负责指导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处置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指导防治船舶、港口及其作业污染水域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水上交通通航秩序、通航环境管理的业务指导工作;按规定承担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含使用岸线)碍航性审核和监督检查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水上交通搜寻救助、沉船沉物打捞等的技术支撑和业务指导工作;按规定参与调查处理水上交通和船舶、港口污染事故及统计分析相关工作。
6.承担船舶和船员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船员、引航员、船员考官、评估员、审核员、安检员等考试、发证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船员培训机构资质管理以及体系审核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船舶、船员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7.承担船舶(含渔船)、水上设施、船用产品检验及检验监督管理和船舶适航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按规定承担全省船舶(含渔船)检验机构、验船人员、检测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按规定权限对船舶设计图纸提出审查建议意见。
8.承担水路运输及运输服务市场、港口装卸搬运市场行业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水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推进水路运输结构调整和港航物流发展等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港口及岸线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水路战备军事运输。
9.承担航道行业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管理所辖航道;按规定负责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的初审事务性工作;参与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事务。
10.负责指导推进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和节能减排等事务工作;承担推进水路运输行业绿色发展、军民融合的事务性工作。
11.承担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本单位本级现有内设机构10个,分别是综合部、党群人事部、财务审计部、计划基建综合部、安全环保部、船舶船员事务部、船舶检验事务部、航道事务部、运输综合事务部、科教信息部。
2.直属单位。本单位现有5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省常德航道事务中心、省益阳航道事务中心、省衡阳航道事务中心、省长沙航道事务中心、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单位2022年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省水运事务中心本级
2.省常德航道事务中心
3.省益阳航道事务中心
4.省衡阳航道事务中心
5.省长沙航道事务中心
6.省水上交通安全指挥监控中心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hnsy/sygg/202309/t20230907_294791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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