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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支队组织召开2021年第二次安委会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19 作者:

  2021年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十支队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各直属大队负责人,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安委会会议。会议传达了厅及总队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要求,梳理了清明节期间支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对支队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五一”期间的涉路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近日部分地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表明,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常态化的重要任务,容不得丝毫松懈。警钟长鸣既要响在心中,更要鸣在落实。加之辖区灾害性极端天气时有发生、“五一”假期即将到来、疫情防控仍需严密防范,可以说,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支队上下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对于辖区路域及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持之以恒地抓严、抓紧、抓细。

  

  (支队党委强调部署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会上,支队党委结合辖区路域环境、季节气候特点和工作实际,从八个方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要求,身体力行带动和引导广大职工树立安全生产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履职尽责,确保落实。二是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着“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原则,坚持做好本单位职工管理、一线执法人员及路巡人员疫情防护、办公区域出入管理、防疫信息上报等内部防控工作。强调在“五一”假期期间,广大干部职工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倡导本地过节。三是坚持做好疏堵保畅、路政巡查、治理超限超载等涉路安全保障工作。要坚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平安公路”建设、2019-2020年度全区公路养护管理治理能力评价、规范公路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路政巡查、涉路安全隐患排查、收费公路行业监管、超限超载车辆治理等工作。并根据地域季节特点,在要做好当前春季防火的同时,也要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安全准备。同时要充分发挥“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巡查效率和巡查质量。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体系以及应急保障体系。五是继续加强内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坚持定期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要开展专项排查,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六是加强信访维稳工作。要全面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确保职工队伍整体稳定;要做好信访投诉举报的接待、处置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七是严格执行24小时政务值班、领导带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八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组织开展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及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一方面增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储备和应急处置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特别是交通安全的认识和重视,从而加强正面的社会舆论引导。

  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支队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高度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本职岗位,脚踏实地,履职尽责,扎扎实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支队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发展,助力辖区交通运输环境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态势,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安全稳定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