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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试验检测用房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1.采购条件

  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试验检测用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西港航质量检测中心试验检测用房改造方案的批复》(赣交规划字〔2021〕2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计划工期

  2.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为改造修缮项目,位于南昌县开发路389号(原江西省路港工程有限公司工作用房)。本项目场地面积5476.42㎡,总建筑面积6210㎡,由1栋工作用房、1栋附属用房、1栋设备房((5㎡)、1栋门卫房(21㎡)组成。工作用房建筑层数为5层占地面积约500㎡,建筑面积约2320㎡:附属用房建筑层数为2层(局部3层),占地面积约790㎡,建筑面积约1430㎡。

  2.2建设地点

  南昌县开发路389号。

  2.3采购范围

  检测试验区规划:根据试验检测资质等级对项目参数的要求,进行功能分区划分,主要内容包括:拆改现有房屋部分非承重墙体、设置分隔墙和公司大门人车分离门禁系统、增设检测连廊、疏散楼梯、改造室内外地面墙面、布设水电管路和宽带数据接口等。

  检测工作区布局:根据企业发展规模、检测机构对人员数量及工作场所面积的要求,整合检测工作区域,改造修缮给排水、电力、暖通、通信设施。

  检测配套服务区设置:根据配套功能需求,改造机动车停车场,增设试件材料存放棚、废料棚、非机动车停车棚,改造厨房餐厅等。

  2.4计划工期

  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试验检测用房改造项目总工期为60天,实际施工时间以采购人下发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度调整工期和施工计划,供应商必须理解并接受。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近5年完成合同价75万元及以上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项目。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近5年完成合同价75万元及以上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项目。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单位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状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电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登录“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new.jxgzwztb.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

  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400-8566-100;咨询QQ:811028657、3062197437。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参与项目的,责任自负。供应商需完整填写参与,并按采购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项目采取线上参与,线下评定的方式。注意事项:

  (1)供应商可在线查看变更公告;

  (2)参与项目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咨询电话:400-8566-100;

  (3)采购文件电子版向响应单位免费提供,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5.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请供应商于2023年11月28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将响应文件面交或邮寄至采购人,递交地点:南昌县开发路389号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供应商应留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响应文件能寄达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将予以拒收。因供应商或快递公司等其他任何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能按时寄达采购人,或者响应文件遗失等情况,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应保证其响应文件在2023年11月28日10时00分前寄达采购人。(邮寄地址:南昌县开发路389号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收件人:曾工,联系电话:1350708492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new.jxgzwztb.com)《江西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gkjt.com)上发布。

  7.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中选的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县开发路389号

  邮编:330000

  联系人:曾工

  电话:0791-87355307

  电子邮箱:332841636@qq.com

  网址: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http://new.jxgzwztb.com)(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江西省路港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试验检测用房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pdf


原文链接:http://jt.jiangxi.gov.cn/art/2023/11/20/art_34040_4686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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