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设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动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提高法治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厅2023年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总体部署,结合《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安排,经研究,决定开设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社会治理为了人民,提升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的能力水平,扩大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覆盖面,推动在各设区市、厅属有关单位开设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为客、货车司机、船员、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业法律服务,解决交通运输行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问题,着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交通新实践、助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服务形式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一)全业务法律咨询。常态化开展专业化法律服务,为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交通运输专业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防范法律风险,提前化解矛盾纠纷。
(二)精准化法律援助。聚焦客、货车司机、船员、交通建设工程等从业人员和旅客等群众“烦心事”,提供“处方式”法律援助服务,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纾难解困、排忧解难。
(三)数字化便捷服务。采用线下安排法律工作人员驻站值班服务,线上提供数字化远程法律问题解答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通过在线留言、在线答疑等,实时满足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四)针对性普法宣传。通过举办普法讲座、印发口袋书或宣传册、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解读交通运输行业政策法规,提升普法质效。
(五)结合实际开展其他方式的行业法律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筹备设立阶段(3月—6月)
1.科学选取站点。各地、各有关单位在充分调研基础上,选取汽车客运站、物流园区、公路、水上服务区、船闸、交通建设工地等行业重点领域开设法律服务站。站点要选址在交通便利、便于工作开展的场所,方便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旅客等获取信息和服务。暂不具备设站条件或者需要定点为特定从业人员提供法律服务,以及需临时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的,可以布设法律服务咨询台。
2.规范建设站点。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开设法律服务站(咨询台)。法律服务站(咨询台)要设置明显的标识标牌,名称统一为“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或“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咨询台”。法律服务站要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在显著位置放置服务联系卡或宣传折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资料等。法律服务咨询台可以结合实际准备相应设备或法律法规资料等。
3.配强专业队伍。统筹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力量,依托各地、各有关单位法治骨干、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法治服务团队、普法志愿者等组成法律服务团队,根据法律服务站(咨询台)的具体功能和领域特点,选取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法律工作人员参与法律服务工作。加强法律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4.加强宣传推广。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印发宣传资料等有效方式,宣传推广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提高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的社会知晓率和吸引力。
(二)工作开展阶段(长期)
1.建立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法律服务站(咨询台)工作职责,统一服务规范,公开联系方式。建立接待登记、咨询解答、线上回复、工作督办、材料归档等工作规范,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2.定期开展活动。每个服务站(咨询台)要安排1—2名兼职法律服务人员,满足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日常法律服务需要。积极推动开展线上法律服务,做到“线下+线上”法律服务同步发力。各地、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本地、本领域特点,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主题活动,省厅每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服务活动,实现省市法律服务同频共振。
3.打造工作品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地方和行业特点,创新法律服务工作亮点,打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特色品牌。省厅将采取整体推进与示范带动相结合,在全省范围内选取部分法律服务站(咨询台)作为示范点,推进提高全省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建设水平和法律服务水平。
(三)工作总结阶段(12月)
各地、各有关单位总结报送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开设情况和经验做法。省厅将适时组织调研督导,对群众感知度高、实施效果好的示范点予以表扬,并对好的经验做法做全省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设法律服务站(咨询台)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人民交通为人民的生动法治实践,也是法治交通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落实、强化工作保障,结合实际制定建设方案,细化具体举措,明确工作内容、标准、时限、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狠抓工作推进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行业法律服务工作知晓率和满意率,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协调指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法律服务站(咨询台)建设的协调指导,对照建设标准、进度要求、服务方式和群众期盼,定期督查工作进度和成效,确保法律服务站(咨询台)建设工作按序时进度推进,切实发挥法律服务站(咨询台)的作用,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水平。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23日
抄送:厅有关处室。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4/6/art_77152_10955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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