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切实做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通行服务保障工作,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遵照执行。
江苏省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章)
2023年4月27日
抄送: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5/11/art_77152_109551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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