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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第三批“农村物流达标县”名单的通知

来源: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江苏省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关于下达2022年度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计划的通知》等要求,经达标县建设单位自评、设区市验收,2023年5月—7月,省厅采用随机测试快递件进村情况、随机抽取镇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站点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核资料、实地踏勘、质询交流等环节,对21个农村物流达标县(市、区)建设单位进行了核查。经综合评议,现确定南京市浦口区、南京市六合区、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常州市金坛区、常州市武进区、昆山市、张家港市、如东县、启东市、南通市通州区、连云港市赣榆区、盱眙县、淮安市洪泽区、建湖县、盐城市大丰区、射阳县、兴化市、沭阳县等19个县(市、区)完成农村物流达标县建设任务,达到农村物流达标县标准。宝应县、句容市2个县(市)尚未达到农村物流达标县标准要求,延长建设周期一年。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认真落实《江苏省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体系完善,培育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促进城乡物流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确保主要指标年内基本完成。持续推进农村物流工作动态管理,指导督促在建农村物流达标县加快工作进度,加强对已通过验收的农村物流达标县动态管理。持续推进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培育,擦亮“城乡一体、一站多能、客货同网、末端共配”的“苏式”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力争更多县(市、区)品牌入选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iangsu.gov.cn/art/2023/8/17/art_77139_11034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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