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安通线(S212)通榆至瞻榆段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来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2-17 作者:佚名
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关于报批省道安通线(S212)通榆至瞻榆段改建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请示》(白市公建字〔2023〕27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安通线(S212)通榆至瞻榆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3〕54号),我厅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本项目路线全长41.72公里,利用小桥18米/1座、分离式立体交叉127米/1处;新建涵洞6道,设平面交叉19处,服务区1处,汽车停靠站2对。
(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12米,其中行车道宽2×3.75米,硬路肩2×1.50米,土路肩2×0.7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二、路线
(一)路线起于通榆县西南侧平齐铁路公铁立交引道终点,起点桩号K124+840,向西南经和平村、前聚宝山村、三家村后,向西经桑树村、新华村至瞻榆镇,止于瞻榆镇东北侧县道X159和县道X156相交处,终点桩号K166+560,路线全长41.72公里。
(二)原则同意路线设计方案。建设期,应根据安全性评价意见,进一步加强对路线交叉等路段的交通安全措施保障。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路基
1.同意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组成设计参数及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2.原则同意低洼积水段等特殊路基的处理方案。建设期,应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及物理力学试验结果等进一步优化。
3.原则同意新、旧路基的加宽衔接方案。建设期,应注重提高新、旧路基拼接部分的基底承载力,有效控制差异沉降。
4.原则同意低填浅挖、填挖交界和桥头涵台等路基处理设计方案。建设期,应进一步提高基底处理的工程质量,确保路基安全稳定。
5.同意采用以植物防护为主的路基防护设计方案;同意对受限段设置现浇混凝土路肩墙、路堤墙,加强防护、收减占地。
6.原则同意取、弃土场设计方案。建设期,应将支挡、排水、环保、水保等措施落实到位。
7.建设期,应做好表土和清除淤泥的收集和利用,尽量用在景观绿化和复垦工程。
(二)路面
1.同意新建路面结构方案:4厘米细粒式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上面层+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32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5:94.5,掺30%碎石)+18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4.5:95.5,掺30%碎石)+20厘米砂砾功能层(潮湿段)。
2.同意路面结构补强方案:4厘米细粒式橡胶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上面层+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32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5.5:94.5,掺30%碎石)。
3.同意桥面铺装及其他路面结构设计。建设期,应进一步做好旧路材料的回收利用。
4.建设期,应结合工期安排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采用科学适用的施工工艺和工序,强化路面施工过程管控,重点把控碎石化处理段落施工质量,确保全线路面工程质量。
(三)排水
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建设期,应结合现场水文地质情况进一步完善排水方案。
四、涵洞
涵洞设置的位置、交角和型式基本满足路段排水需要,原则同意涵洞设计方案。建设期,应根据现场实际进一步优化,处理好与排水设施的衔接。
五、路线交叉
(一)平面交叉
原则同意新建平面交叉设计方案。建设期,应重点实施好与被交道的衔接设计,确保交叉口路基安全稳定、路面平稳顺畅。
(二)公共汽车停靠站
原则同意公共汽车停靠站的设计方案。建设期,应结合当地群众出行习惯和特点进一步优化。
六、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交通标志、标线、护栏和视线诱导等安全设施设计。
1.建设期,应做好标志、标线、护栏等安全设施材料的进场检测验收,保证安全设施施工质量。
2.建设期,应实施好平面交叉安全设施设计,强化安全保障力度,确保交通运营安全。
(二)原则同意在K145+920左侧预设1处服务区。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本批复仅包括场区填土整平、新建围栏等内容,远期应结合交通量增长需要,适时补充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服务区核定占地面积4299平方米。
七、环保景观、其他工程、筑路材料
(一)原则同意环保景观设计方案。建设期,要按环评、水保报告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强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建设。
(二)原则同意基于实际调查、试验检测拟定的筑路材料方案。建设期,应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材料检测和工艺控制,保障工程质量。
八、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
(一)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建设期,应落实好如下要求:
1.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2〕1684号)相关要求,加强施工路段管控,组织人员对重点路段开展交通疏导;充分考虑沿线群众出行需求,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临时交通组织方案,切实保障交通安全通畅。
2.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切实做好临时施工场地、施工材料运输等环保工作,确保不对农业生产、林业树木、河流水体等造成污染。
(二)预算的取费标准和计价依据符合国家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核准预算总金额为30059.45万元。建设期,要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控制造价。
九、安全施工
项目法人应进一步加强工地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组织现场施工,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十、其他要求
开工前及建设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与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尽快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加快推进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二)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吉林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就与其他公路交叉等情况,提前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施工阶段,要加强现场巡视巡查,发现穿跨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桥梁、涵洞铺设电缆等情况,应及时向路政管理部门报告。
(三)组织做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优化完善质量检测验收体系,做好技术应用总结,及时改良施工工艺工法,保证工程质量。
(四)以创建绿色公路、打造品质工程为目标,学习先进的建设管理理念,建立健全施工标准化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将理念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五)参建单位进场后,要组织做好设计技术交底,做好各专业界面衔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9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zdjsxm/pzfwjgxx/202309/t20230925_8804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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