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办公场所沥青路面维修工程项目邀请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12-16 作者:佚名
为确保办公场所路面的平整整洁,车辆通行的安全,美化办公场所环境,我局拟对局机关办公场所道路沥青路面进行维修,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报价,在满足我局采购要求以及采购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为原则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意参加,请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办公场所沥青路面维修工程项目询价文件
2023年12月1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机关办公场所沥青路面维修工程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期:2023年12月14日
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报价供应商需知
为确保办公场所路面的平整整洁,车辆通行的安全,美化办公场所环境,我局拟对机关办公场所道路沥青路面进行维修,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报价。我局将从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中通过采用择优+低价中选法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办公场所沥青路面维修工程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最高限价为:13.11万;
(四)供应商须就清单中的内容作完整报价。总报价包含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本次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需签署《采购合同》并按合同要求完成维修工程。
二、资质要求
(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相关工程专业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商务条款
(一)供应商应许诺在8日内完成维修工作并验收合格;
(二)维修相关材料设备按国家有关标准;
(三)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接收的工程存在缺陷或损坏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确认答复,并到达工程现场修复缺陷或损坏,维修缺陷责任期不少于24个月。
(四)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施工全部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报价人的全部款项。具体实施方案以合同为准。中标供应商支付3%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回。
四、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价表(按照附件中清单汇总表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
(五)售后服务承诺;
(六)报名时提供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主体信用记录结果。
五、询价小组评定和推荐中选候选人
(一)询价小组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询价小组分别由我单位询价采购小组成员5人以上单数作为评委和1名监督员构成。
(二)评比条件:询价小组将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为评比依据,对响应方的最终报价开展评比工作。
(三)评比采用择优+低价中选法,即响应方的响应文件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响应价格最低者将被推荐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六、报价文件递交
供应商自收到询价采购文件之日起,可在工作时间联系我局工作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勘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联系人:陈国强,0771-2115286)。
请于2023年12月X日12点前将装订成册的报价文件(一式五份)用信封密封好,送至我局(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808室)。如需邮寄送达,请用信封密封好并在邮寄封面注明投标资料和投标单位。联系人:张微,联系电话:0771-2115929;项目联系人:梁毅,联系电话:0771-211545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沥青路面维修工程项目报价单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ggzyjy/zbxx_1/t176218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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