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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执法大队: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 有效保护路产路权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佚名

  近日,洛浦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公路巡查中发现有人在315国道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后立即对此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经调查询问得知埋设此管道的违法行为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施工,侵犯了路产路权,造成了路域安全隐患。执法人员按照程序依法向涉路违法行为当事人告知其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整改。同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讲解和普法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表示积极配合整改,按照相关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原状。

  

  公路、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洛浦执法大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在保护路产维护路权的同时,全力保障辖区公路的安全畅通。

  (洛浦执法大队  图克孜·热木提拉/文 沙地尔·买提玉努斯/图)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yxfc/202311/86bd905020e343468afd398226723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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