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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与内蒙古交通集团签署充电桩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8月8日,兴安盟行政公署与内蒙古交通集团签署充电桩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兴安盟副盟长梁彦君、内蒙古交通集团总经理刘学武代表双方签约。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高世勤委托,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荣耀见证签约。

  

  

  

  根据协议,双方将在推进兴安盟地区农村牧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解决农村牧区充电基础设施短板,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更好地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

  

  

  签约仪式前,兴安盟行署与交通运输厅充电桩建设专项工作组举行座谈。双方围绕落实“五个统一”,支持交通集团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了交流,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加快构建完善的城乡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助力我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支撑保障我区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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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jtzx/jtyw/202308/t20230810_23594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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