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5包茂高速公路桂林至梧州段同古互通立交改造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G65包茂高速公路桂林至梧州段同古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交通[202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全权代理项目业主职责,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及申请上级补助资金等多方式和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资本金占 20%,招标人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施工图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对同古互通立交部分匝道即 G、I、C、H、J、B六条匝道进行改造,同时对同古互通立交至同古服务区段进行复合式设计,在二者之间增加上下行2条贯通的辅助车道。 改造的互通匝道中,G、I匝道设计速度为80km/h,采用单向双车道Ⅲ型断面,断面宽度13m,其中 G匝道长2.237km,I匝道长2.320km;C、H、J、B匝道设计速度为60km/h,采用单向双车道Ⅱ型断面,断面宽度10.5m,其中 H匝道长1.110km,J匝道长0.944km,C匝道长0.442km,B匝道长0.544km;六条改造匝道总长度为7.597km。贯通辅助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扣除已建成的路基断面28m后,上下行车道总宽2×3.75m,折算总长度为1.000km。因此,本项目各匝道和辅助车道总里程为8.597k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2.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编号:№1),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21095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⑶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要求,并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 自2018年7月1日起(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在2018年7月1日之后),投标人作为设计人: A.成功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等)的施工图设计; B.成功完成过1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施工图设计; 注:若同一项目业绩中既包含有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且包含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通信、监控、收费系统)的,可视为同时满足上述A和B条件的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含)以上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3.4与招标人及其相关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以评标阶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请于2023年9月12日 00:00 时至2023年9月19日 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 |||||||||||||||||||||||||||||||||||||||||
6.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9日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6.2款递交投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gxzf.gov.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 |||||||||||||||||||||||||||||||||||||||||
9.交易服务单位 | |||||||||||||||||||||||||||||||||||||||||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771-2610593 | |||||||||||||||||||||||||||||||||||||||||
10.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 |||||||||||||||||||||||||||||||||||||||||
行业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72 | |||||||||||||||||||||||||||||||||||||||||
招标人: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2日 |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ggzyjy/zbxx_1/t1713448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