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S301线资源至隘门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S301线资源至隘门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养护工程前期工作的通知》(桂路养发〔2023〕1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关于S301线资源至隘门界K164+000~K176+000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路养函〔2023〕18号)文批准, 项目业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S301线资源至隘门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主要技术指标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标段划分附表。
2.2 招标范围:包括二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5米,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区内。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路段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附表。
标段 | 工程名称 | 主要工程 |
C标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S301线资源至隘门界修复养护中修工程 | 对S301线资源至隘门界(K164+000~K176+000段)进行修复养护中修,中修里程长12km,公路等级二级,原路基宽8.5m,路面宽7.5m,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工作内容:对K164+000~K175+000共11Km,采用经病害处理后的路面+1.5cm厚石油沥青同步碎石封层(骨料除尘加热)+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修复养护;对K175+000~K176+000为共1Km,采用经病害处理后的路面+1.5cm厚石油沥青同步碎石封层(骨料除尘加热)+5cm厚AC-16沥青混凝土面层(添加缓释型低冰点材料)修复养护;完成(K168+000~K168+040左侧、K168+080~K168+100左侧、K175+750~K175+800右侧、K175+900~K176+000左侧)四 个路基上边坡坡面挂网喷播植草防护,完成K174+560~K174+660视距不良路段治理;相应完善沿线路肩墙、道口标柱桩、标志牌、波形钢护栏等沿线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2.1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
3.2.2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允许其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3.2.3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允许其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3.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完全一致。
3.4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C标段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1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或含沥青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20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或含沥青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注:业绩要求条件应与招标项目规模匹配设置;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
3.5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本次招标面向所有企业招标,中小企业可直接投标;大型企业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比例达到40%及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比例达到24%及以上。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7日00:00 时至2023年4月27日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办理投标报名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 6.2 款递交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桂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3 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 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6.4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无
6.5 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 60 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1.59.121.236:81/BidOpening/)使用个人 CA 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6.6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 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 (IE11 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1.59.121.236:81/BidOpening/) ,使用CA 锁或“桂交易移动 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 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 CA”APP 下载。
6.7 以“桂交易移动 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 CA”证书解密,以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 CA 证书解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jtt.gxz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
8.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http://jtt.gxz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
9. 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单位: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交易服务电话: 0773-5625165
行政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0771-2115870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0771-2115941
2023年4月7日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ggzyjy/zbxx_1/t162759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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