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2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1)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乙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允许其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3)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以上(含三级)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允许其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注:具备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完全一致。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8年1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5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或含沥青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15公里(或以上)的三级公路(或以上)含沥青路面的路面养护(大修或中修)工程(或含沥青路面工程的公路工程)施工; (注: 公路工程包括公路新建、公路改扩建、公路养护工程等;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意一方业绩均认可)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不包括养护资质)完全一致。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可直接投标;大型企业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本工程项目的比例达到40%及以上。(中小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