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广西邮政管理局,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区内交通运输行业各社会组织:

  为加强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建设,根据《广西交通运输科研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桂交科教发〔2023〕15号,以下简称《平台认定办法》)和《广西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强基补短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桂交科教发〔2023〕32号)等,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申报对象是在广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2.科研方向符合广西交通运输发展现实和长远需求,规划清晰、目标明确,在所申报领域有重要影响。

  3.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4.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的科研场所等。

  5.具备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模式。

  (二)除具有以上基本条件外,申报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还应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突出交通运输科普特色,开展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年对外开放30天以上(科技场馆等有条件的基地应常年开放,服务公众天数不少于200天),年参观人数5000人次以上;开展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等“走出去”的科普活动、组织科普报告(讲坛)等活动、举办青少年科普活动和开展中小学教师科技培训或研修实践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每年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等重要主题日期间举办主题科普活动。并拥有各类支撑保障资源。

  2.具备一定规模的特定用于交通运输科学技术传播与普及的固定场所、平台及技术手段(科技类展馆面积原则上应在600平方米以上,教育、工程类等其他展馆室内区域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基地综合交通枢纽、场站、码头等交通生产服务设施及大型交通工具应通过电子屏幕、展板安排一定比例的科普宣传内容)。

  3.设有负责科普工作的职能部门,并配备开展科普活动的专(兼)职人员队伍,专兼职科普人员不少于25人。开展有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4.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专兼职科普人员科普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本单位个人绩效考评或表彰奖励范围。

  5.具备一定规模的接待能力,符合相关公共场馆、设施或场所的安全、卫生、消防标准。

  6.具备策划、创作、开发交通运输科普作品的能力,并具有网站、微信、微博等对外宣传渠道。

  7.原则上已持续提供科普公共服务满1年。

  二、申报组织

  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管理机构包括交通运输科技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单位、依托单位、共建单位。

  (一)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的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以下简称厅科教处)负责。

  (二)归口管理单位是指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依托单位所隶属的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以及自治区国资委系统监管的交通企业、驻桂企业总部、高等院校等单位。

  (三)依托单位是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建设以及运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和建设主体。

  (四)共建单位是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建设、运行和发展的协同单位。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申报对象登陆广西交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s://kjfw2.gxjtyst.cn:8088/)填报基本信息,并扫描上传《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书》(附件2)。

  (二)资格审核。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应根据《平台认定办法》,切实做好申报组织和申报材料审核确认工作,并扫描上传《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形式审查。厅科教处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四)专家评审。厅科教处组织对申报对象进行会议评审,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推荐对象。

  (五)现场评估。厅科教处组织对推荐对象科普基地建设等硬件条件和职能部门、人员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现场评估。

  (六)正式认定。厅科教处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和现场评估情况进行综合判定后,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领导审批确定培育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通过文件通知进行正式认定。

  四、支持措施

  (一)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作为培育申报广西科普教育基地、全国公路科普教育基地和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的后备对象。

  (二)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桂交科教发〔2023〕32号)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五、相关事宜

  (一)本次拟认定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不超过6个,推荐名额分配情况详见《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拟建设的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原则上不得与现有省部级及以上交通领域科研平台重复。

  (三)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在各科研平台人员编制、经费投入、资源配置、科研场地、仪器设备、后勤服务以及激励和保障政策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四)广西交通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开放时间自2023年7月26日0:00至2023年8月15日24:00。

  (五)材料寄送。除网络系统申报外,还需提交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的PPT汇报材料(自动播放,时长5分钟以内,内嵌语音解说);开展的典型科普活动现场视频(时长5分钟以内),需用光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报送或寄送至申报受理单位。邮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科教处306室。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厅科教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胡松山, 13878187309。

  平台技术支持:胡明 13488714305、010—58278241。

  附件:1.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

  2.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书

  3.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汇总表

  

  

  2023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1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表.doc
附件3广西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汇总表v.doc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tzgg/t1689528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