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更新运力的请示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粤交水〔2023〕205号
签发人:贾绍明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更新运力的请示
交通运输部:
深圳华南液化气船务有限公司为经营国内沿海省际液化气船运输的企业,该司拟申请通过“退二进二”的方式,申请新增2艘均为3800立方米液化气船运力指标,替代该司计划退出市场的“苏顺”轮(2064立方米)、“招商一”轮(3041立方米),经营国内沿海各港间液化气运输,并承诺被替代船舶“苏顺”轮卖到国外,“招商一”轮拆解报废。经研究,我厅拟同意该司申请,现将有关资料上报(通过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传),请予审批。
妥否,请批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钟非凡,联系电话:020-8373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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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4177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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