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迅隆3”“迅隆4”两艘高速客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粤交水〔2023〕14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迅隆3”“迅隆4”两艘高速客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深圳招商迅隆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办理航线批文续期的请示》收悉。2020年“迅隆3”“迅隆4”两船经我厅批准航行港澳航线(粤交水运字〔2020〕59号),2023年4月10日到期。经研究,同意你司所属的“迅隆3”高速客船(总吨位438、净吨位139、载客量232位、主机功率2×1050KW)、“迅隆4”高速客船(总吨位438、净吨位139、载客量232位、主机功率2×1050KW)继续航行深圳市各对外开放客运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航行有效期至2028年4月10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应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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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41520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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