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乡镇运输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体系》的通知
来源: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3-09-17 作者:佚名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十四五”道路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省投资政策》(吉交运〔2022〕319号)有关要求,推进全省乡镇运输服务站标准化建设,现将《吉林省乡镇运输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乡镇运输服务站在农村道路运输中发挥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支持现有客运站增加货运、物流等功能,提升农村运输组织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客货运输服务。统筹推进建设名称、标志标识、外观、功能、服务统一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保障民生。
二、要整合资源,体现特色。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吉林省乡镇运输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体系》(详见附件1)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打造具有市县特色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品牌。新建乡镇运输服务站要参照标准化建设体系要求选址、设计、建设;改建乡镇运输服务站要充分利用好现有乡镇客运站资源,丰富服务功能,有效盘活资产。
三、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乡镇运输服务站计划项目管理,督促指导乡镇运输服务站开展标准化建设,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建设进展情况。严格审核现有客运站增加货运功能补助项目申报材料,将符合省投资政策的项目按时报至省交通运输厅(详见附件2)。
附件:1.吉林省乡镇运输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体系
2.现有乡镇客运站增加货运功能补助项目省投资金申报流程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l.gov.cn/zw_133208/tzgg/202304/t20230428_8700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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