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积极推进洪安边城景区水域木质船舶整改
来源: 重庆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3-09-16 作者:佚名
5月23日,秀山县洪安镇人民政府、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组织洪安景区水域船舶船主代表对木质船舶整改相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
会议听取了20艘木质船舶船主代表的意见,大家一致表示,一定按照县交通局、洪安镇要求对现有木质船舶进行更换,建造符合法规要求的旅游船舶从事水上经营。
县港航海事事务中心主任饶进通报了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对洪安边城景区内船舶无证经营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和专项整改方案,对《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讲解宣传。
洪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要求,要高度重视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对洪安边城景区内船舶无证经营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船舶整改工作。要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此次整改工作高效推进如期完成。要全面加强洪安景区水域专项治理,全面打击水上违法非法经营行为,建立水上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洪安辖区水域持续稳定发展。(杨正军)
原文链接:https://jtj.cq.gov.cn/sy_240/bmdt/202305/t20230525_1199727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