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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祁婺项目:加强疫情科学防控 积极组织复工复产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03 作者: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高速集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推进有序复工的通知》(赣高速综字〔2020〕8号)要求,2月15日,祁婺项目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复工复产,多举措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线上培训。复工前,项目办采用线上办公,利用QQ和微信工作群上传《防疫口袋书》《江西省交通建设项目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江西省交通咨询有限公司防疫期间员工复工前后注意事项》《赣皖界至婺源高速公路项目复工疫情防控方案(试行)》《赣皖界至婺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疫情防控应知应会手册》及《婺源县疫情防控期间推进重点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确保人人了解疫情防控措施及防控知识。

  二是全面复工排查。通过上传《干部职工疫情防控情况登记表》《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春节后复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情况排查表》《赣皖界至婺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职工返岗信息登记表》、祁婺项目健康二维码等,及时对员工春节前后生活出行、走亲访友及发烧、咳嗽、乏力等身体状况进行全面收集摸排,人人签字填报,确保复工排查全覆盖、零死角、无遗漏。

  三是实施封闭管理。项目办切实加强秩序维护,做到办公区、生活区与外界隔离封闭。严格实行实名管理制度。办公区、生活区设立一个出入口,全天对进出人员体温监测,车辆登记造册及严格控制人员进入。同时,加强内部员工管理。严格落实日消毒措施,每天定期两次对办公、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扫、通风和消毒,要求全体员工做好防护措施,工作交流时保持安全距离,错开就餐时间等。

  四是严格复工审核。对参建单位提出的复工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在符合项目办复工复产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还需具备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复工条件,并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同意,方可复工复产。要求严格加强项目工地人员管理,逐一对返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要求疫情防控期间配备专职卫生员,建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台帐,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尽可能做到专人专用。根据分班、分组、分区施工等方式,减少交叉作业,避免大规模群体作业。建立疫情防控日报制度,实行“零报送”机制,每天采取信息化手段向项目办和地方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当天疫情防控情况。加强工地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地有关情况,并及时处理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