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的通知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2-12-20 作者:佚名
粤交港口字〔2022〕28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的通知》(交水明电〔2022〕34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立即将《通知》转给辖区内有关单位,做好宣贯,按照《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港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港口运营正常。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的通知.ofd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十二版)》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4060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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