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春荣《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明》作废的决定
来源: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上海龙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7日,你公司车牌为沪DH5208的54座大客车在杨浦区营口路国顺东路约100米发生撞到行人事故,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涉事驾驶员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对你公司上户执法检查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公司未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车辆管理混乱松散,对部分车辆存在的GPS离线经营、未持有效包车标志牌营运等不规范经营情况无法掌控,车辆GPS管理及台账流于形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鉴此,你公司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决定作废你公司应春荣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明》,合格证明编号:A01202231201317。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dlysj.sh.gov.cn/sdlysjwj2022nd/20221109/1d4270fbca5d428194e9318a7a59e4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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