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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公路发展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危旧桥梁改造及提质升级工程(E4500002802003010001)声明公告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发布时间:2022-09-20 作者:佚名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东公路发展中心2022年普通国省干线危旧桥梁改造及提质升级工程

  二、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3010001

  三、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8月29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声明内容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系统导出有两份格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以此为准”的备注,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以后面这一份投标文件格式为准,尤其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以如下格式为准。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格式)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等规定,在施工招标№合同段的投标中,我单位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在本招标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日)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不存在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二)投标中标后,我单位同意在签订合同后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预存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向发包人提供由工程项目所在地(工程项目所在省区范围内)商业银行出具同等金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并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出现结算价与中标价不一致时,以实际结算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额度存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四)我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我单位(包含我单位的分包商)承建的施工招标№标段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劳动保障、交通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及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从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支取。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关于明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薪联发﹝2016﹞2号)以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公路工程建设农民工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路工程发[2014]30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承诺人:(投标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姓名)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额度按中标价(A)金额计算:小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按A×2%存入; 5000万元以上的,按5000×2%+(A-5000)×1.5%存入。)

  其余事项不变,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特此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梧州市万秀区桂林路冷水冲11号

  联 系 人:潘工、韦工

  电   话:0774-20363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梧州市新湖二路40号2号楼2.3.4号铺

  联 系 人:叶允祺、李工

  电   话:0774-3866012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翔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9月19日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ggzyjy/zbxx_1/t130904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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