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2-07-12 作者:佚名
新交建管〔2022〕1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交通运输局、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管理局、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交投集团、交通执法局、各公路建设从业企业: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我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总体安排,我厅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自治区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招标代理、咨询机构各从业企业,以及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人员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并按规定将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请相关单位按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有关要求,做好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
附件3:2021年度自治区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及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4:2021年度自治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2022年4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zwgg/202205/7268f25d49c14c6b823e5a430ee75f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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