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关于报送 2021 年度中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来源: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2-07-12 作者:佚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 2021 年度中央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的函

  

  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要求,根据交通运输部财务审计司《关于开展 2021 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通知》(财审预函〔2022〕44 号)要求,我厅对2021年度中央安排给我省由我厅分配使用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政府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现将绩效自评报告随函报送,请予审定。

  

      附件:1、湖南省 2021 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2、湖南省 2021 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3、湖南省 2021 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2022 年 5 月 5 日



附件1 湖南省 2021 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2 湖南省 2021 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pdf
附件3 湖南省 2021 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pdf


原文链接:http://jtt.hunan.gov.cn/jtt/xxgk/zwgg/202207/t20220712_2755589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